•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关建设 > 制度建设 > 正文
关于印发《工作交办督办制度》等五项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7-03-31 10:45:35

张编办发〔20176号

机关各科室(中心)、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重新制订的办机关《工作交办督办制度》等五项制度已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张家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工作交办督办制度

  

      1.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本级机关重要决定、决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督促各科室全体人员按时或尽快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实行工作交办督办制度。

    2.建立工作交办制度。综合科定期或不定期填报本月交办事项台账,写明交办事项来源、完成时限等,分管领导审核后,分送相关科室。交办事项包含上级机关重要文件、会议纪要安排部署的相关事项,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事项,本办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重要会议的精神和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3.建立工作承办进度报告制度。各科室每月月末如实填报工作进度情况,报综合科备案。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办结的事项,需详细说明理由,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具体情况,提出明确的办结时间要求。

    4.建立工作交办承办事项督办制度。督办工作由分管综合科领导牵头,每季度一次,特殊重大事项单独不定期督办。每次督办后,综合科如实填写督办台账。针对非常规性的重要工作,开展不定期单独督办,跟踪督办,限期办结。

    5.强化工作交办督办结果运用。平时交办督办结果向办主任会议汇报,年终汇总督办结果,列入个人评优的依据之一。

 

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1.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日休假(含病假、事假及政策规定的休假)和出市开会、学习、考察以及在市内开会请假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主要负责人报市委办备案,其他处级干部报主要负责人同意。

2.工作人员必须按程序请假、销假并办理手续。请假均需填写《请销假审批表》,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日期与天数,经领导按审批权限签批后,请假即认可有效。

    3.科级(含科级)以下干部在工作日休假或请假1天以上,书面报告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1天以下半天以上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同意,综合科备案。特殊情况通过通讯工具联系请假或延长假期,回单位后要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 干部出国(境)考察、学习,除按规定办理出国(境)审批手续外,在临出国(境)前仍要按要求履行报告手续。

    5. 干部职工年休假按国务院令第514号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报办领导审批后带薪休假,原则上先安排年休假,休完公休假之后,如确实有事,再请事假,由综合科做好休假销假登记。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以及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6.年休假原则上不跨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的,经工作人员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没有休完年休假,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年休假工资报酬如单位已安排工作人员年休假,但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7. 干部按照有关程序履行书面请休假报告手续,报综合科备案。请假人员假期期满回到岗位后,应及时销假。销假时要在《请销假审批表》备案表上签字,并注明销假时间。在休假期内提前返回工作单位的,销假时也要一并注明实际休假时间。综合科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

    8.病假、婚丧假、产假、探亲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工作人员因患病或受伤需停止工作就近治疗或休养的,须经指定医疗单位的医师诊断,出具病假书,递交病假条,由主管领导签字,报综合科备案。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9.各类请假休假人员离开工作岗位时,均应办理工作交接手续,防止工作脱节。

10. 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按国务院令第513号规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的具体安排执行。

11.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请销假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并将全年请销假情况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工作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12.工作人员未经请假旷工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累计旷工10天以上,取消单位年终奖金;累计旷工20天以上,取消个人年终奖金。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日常办公管理制度

 

1.加强文印管理。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减少纸张文件的印制。能传阅的文件尽量传阅,可用微信、电子邮件、QQ传阅的文件通知尽量不采用纸张打印,资料文件印刷提倡双面打印,减少打印数量,节约打印用纸。加强对文字的校对和审核把关,避免因校对失误造成纸张浪费,准确计算材料数量,严格按数量印制,减少纸张消耗。

2.加强水电管理。爱护公物,倡导节能低碳,不浪费水电和办公物品,节约用电用水,做到出门随手关灯、关电脑、关空调,下班时关闭电源和门窗,养成节约用水好习惯。办公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及时关机,下班前切断电源开关。办公室空调温度设置要适当,符合节能规定。 

3.加强办公经费管理。严格办公经费支出审批程序,从紧控制办公经费支出。办公经费管理使用公开、透明,不得以办公用品名义列支其他费用。严格控制通讯费用支出,提倡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积极利用现代电子信息通讯工具商洽工作。

4.加强办公物品管理。实行综合科统一管理制度。各办公室需要添置或更换办公用品,统一申报综合科,综合科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统一采购或更换。严格办公用品配备标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统一管理和使用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及其规定,对通用办公设备和同类采购事项,实行集中统一采购,大宗印刷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印刷厂家。

5.加强会议管理。从严控制会议,按有关规定程序审批,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提倡开短会、发短文,提高效率。严格执行会议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实行综合定额控制;严格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数量,坚决防止和杜绝陪会现象。

6.加强印章管理。办机关印章指定综合科专人管理。建立公章使用登记制度。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用印。机关发文或与其他单位联合发文需要盖章的,凭领导签发原件用印,对来办办事需要用印的,经综合科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加盖。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的,必须报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带出,公章使用后应立即交回综合科保管。印章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文明规范办公制度

 

    1. 全体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做到公道正派、务实求新、热忱服务、严守纪律。

2. 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处理问题要坚持按政策、讲原则,做到实事求是,准确高效。

3. 待人态度和蔼,言行举止文明礼貌。提倡使用普通话,接待来访做到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清茶、一个答复、一句再见。

4. 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如有事离开办公室,一般工作人员必须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须向主要领导报告。

5. 上班时间着装端庄、得体、整洁、大方,仪容整洁清爽,行姿自然、稳健。办公区域不乱贴、乱画、乱挂表单、图片等,严禁吸烟的场所做到不吸烟。 

6.办公场所不大声喧哗,接打电话、讨论工作问题、接待访客等不影响他人。

 7.办公用语文雅、准确、易懂,语气和蔼、谦逊。不讲粗话、脏话。对来电、来函或来人,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属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应立即受理,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应负有指引义务,指引到相关部门,不得推诿工作。 

8.工作时间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上网玩游戏、聊天、炒股、干私活、看闲书等,不得离开办公室玩耍。确因公务外出、请假等要及时更新干部去向牌。

9. 上班期间,中午不得喝酒。

10. 各科室及时整理归档文件资料,撰写的各类文件材料等定稿后及时报送综合科一份备案。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办公桌上材料、物品陈设摆放整齐,随时保持办公室的卫生、整洁、亮化、美观,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重要文件材料要严密保管,防止泄密。

 

财务管理制度

 

1.本办和登记局经费由综合科统一管理。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要求做好财务账目和报表。

2.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由本办分管综合科的班子成员任组长,综合科科长、财务人员为成员,负责财务收支正常运行;财务监督小组由纪检组长任组长,推选两名科长为成员,负责定期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民主理财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应定期向主任会议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当年7月和次年1月向全体人员公开上半年和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4.坚持先审批后开支的原则,未按规定审批先开支的不予报销。开支2000元以内,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开支2000元以上,经主任会议讨论决定。

5.严格实行公务卡结算管理,结算范围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公务车在市外的燃油费及修理费等,原则上不再办理借款,不使用现金结算,确需借款或现金结算的,需报综合科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因私不予借用公款;公务卡消费后,应在10日内持正规发票和本人签字确认的消费交易小票报账;公务卡消费行为,在审核报销前属于个人消费行为,由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各项经费开支后,必须在开支后10日内签批报账。接待费报销凭证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审批单。财务单据实行“一单联签”制,先由经办人如实填报有关单据并签字,然后送综合科长初审、再送财务监督小组组长审核,最后由单位分管财务领导签批。

7.坚持按政策规定支出,不违规增加支出项目、提高支出标准或巧立名目支出。差旅费、住宿费及学习补助报销标准按张行财〔2016〕579号文件执行。

8.差旅费及学习培训补助标准:

1)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出差目的地为长沙地区的,到市外出差,住宿费处级干部每人每晚35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晚300元的标准限额执行;出差目的地为省内长沙以外地区的,处级干部每人每晚33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晚270元标准限额执行;到市内区县出差,住宿费处级干部每人每晚3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晚240元的标准限额执行。

2)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包干补助。市外出差,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到市内区县出差,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60元标准,公务出差必须按程序填报出差审批单,经分管领导批准。

3)市内交通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包干补助。市外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市内区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40元;出差人员自带公务交通工具的,应在差旅费报销单中如实申报。参加车改已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人员,在市所辖永定、崇文、大桥、西溪坪、官黎坪、南庄坪、沙堤、枫香岗、阳湖坪、后坪的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事业单位未参加车改人员在以上范围内出行凭据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事业单位车改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4)城市间交通费(需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有关的订票费、保险费、签转或退票费、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5)工作人员到市外参加会议、培训,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凭会议、培训通知及票据在规定的标准内报销;由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不报销上述费用和补助;在途期间的差旅费,按照规定报销。

6)经组织批准,工作人员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实习、挂职锻炼、跟班学习(不含长期借调人员)以及参加各种工作队等,在途期间(仅指首次前往和期满返回)的差旅费,按照本办法规定标准回所在单位报销。在市外工作期间,由原所在单位按每人每个工作日省内30元、省外40元的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市财政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得重复领取;在市外工作期间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补助费。在市内区县、乡镇、驻村联系点等基层单位常驻工作期间,由原所在单位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不再报销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工作期间出差的差旅费,按照当地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由接收单位承担。

7)参加党校、行政学院等脱产学习并在校食宿的,学习期间学校统一收取的伙食费由所在单位在伙食补助费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不报销市内交通费;学习期间离开市城区参加学习的,在途期间的差旅费,按规定报销。

9.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按张工〔201518号文件执行。

10.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由综合科建立固定资产专账,造册登记,明确管理责任人,责任人变动后要进行固定资产移交,对损坏、丢失的,管理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11.凡在经费开支中有擅自作主、少支多报、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较轻的,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退赔;情节较重的,移交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

 

 

 

 

张家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印发


市编办2017年   月交办各科室事项台账

任务编号

交办事项来源

交办具体事项

完成时限

工作完成进度情况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承办科室:                          承办人:                                    交办时间:2017年   月   日

市编办2017年   月各科室承办事项工作进度台账

 

承办科室:                                                                 填报时间:2017年   月    日

任务编号

承办具体事项

工作完成进度情况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说明:1.请各科室每月5日前填报本月承办的具体事项,不得遗漏;

      2.此表经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综合科,作为工作督办的依据。    

张家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请销假审批表

姓 名


职 务


部 门


请假事由:

年休假         □产假        □婚假        □丧假              □病假         □其他

请假期间:                  日,          共计:  天。

  分管领导(签字):                        主任(签字):

销假

实际请假:              日,共计:  天。请假人签字:

备注


说明:1、请假人按请假事由在适当的栏内划“√”2、此表交综合科备案。

 

 

 

    张家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请销假审批表

姓名


职务


部门


请假事由:

年休假         □产假        □婚假        □丧假              □病假         □其他

请假期间:                 日,        共计:  天。

  分管领导(签字):                        主任(签字):

销假

实际请假:              日,共计:  天。请假人签字:

备注


说明:1、请假人按请假事由在适当的栏内划“√”2、此表交综合科备案。


市编办2017年度印章使用登记备案表

                                                                   

序号

申请用印时间

申请用印具体事项

申请人

批准人

经办人

备注

1







2







3







4







5







  6







  7







  8








编辑:本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