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编〔2017〕36号
关于独立设置永定区统计局的批复
永定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你委《关于区统计机构调整设置的请示》(张定编〔2017〕17号)收悉。根据省编办《关于规范县级统计机构设置事项的通知》(湘编办〔2017〕21号)精神,经市委、市编委领导审定,同意:
一、单设永定区统计局,纳入你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不再挂永定区统计局牌子。核定局长职数1名,副局长职数2名,总统计师职数1名。
二、组建永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将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的职责、永定区科学技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永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永定区科学技术局。
三、核定永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局长职数1名,副局长职数3名,优化办主任职数1名。原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原永定区科学技术局领导职数予以核销。
张家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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