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编〔2017〕13号
关于市纪委派驻纪检机构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
通 知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编办《关于张家界市纪委派驻监督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湘编办复字〔2017〕39号),经8月14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将市纪委派驻纪检机构有关机构编制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市纪委驻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委员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
二、市直纳入纪检派驻全覆盖的单位原设置的纪检组予以撤销,原核定的纪检组长或处级纪检员职数不再保留,共核销纪检组长或处级纪检员职数58名(含兼职5名)。除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外,市直纳入纪检派驻全覆盖的其他单位监察室机构予以撤销,原核定的监察室主任等科级职数不再保留,共核销监察室主任等科级职数41名。编制统一划转或调整,由市编办另行发文明确。
张家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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