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桑植县委编办通过“四个着力”大力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现代化,积极为全县安全稳定社会环境聚力赋能。
一、在组织领导上着力,抓好统筹推进。为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起好步,县委编办迅速向县委编委领导汇报改革相关的机构调整、编制调剂、职能整合、人员划转等情况,确保组织领导高位部署,推动改革工作全速前进。同时,迅速与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对接,指导各涉改单位召开改革工作推进会,快速开展在岗人员摸底、请示报告撰写等改革各项工作,在全县涉改单位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改革氛围。
二、在职责规范上着力,抓好资源整合。根据中央、省、市深化改革精神,对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承担的有关职能进行了资源整合,即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执法职责进行了整合。同时,对安全生产重点乡镇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权,依法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行使。
三、在机构组建上着力,抓好岗位设置。在资源整合基础上,以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人员编制整建制划入为主体,组建了桑植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由县应急管理局管理,不再保留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执法大队内设办公室,按专业设3个执法中队,暂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名,设大队长1名(副科级),副大队长1名,室主任(中队长)负责人4名。县应急管理局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加挂“桑植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一套领导班子,以县应急管理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
四、在明确要求上着力,抓好队伍引导。根据工作实际和任务轻重,引导各乡镇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相对固定一定数额的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并保持队伍稳定,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引导乡镇建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乡镇消防队伍、乡镇派出所“三位一体”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形成乡镇应急管理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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