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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三个坚持” 助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
时间:2021-05-14 11:12:52

今年以来张家界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三个坚持”为着力点,坚决扛起改革政治责任、主体责任,锐意创新、精准发力,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实现“同案同判”。目前,张家界市、区县两级行政复议体制调整方案均已印发,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

一是坚持“刀刃向内”,强化政府主体监督职责。改革行政复议体制,由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统一管辖各类机关单位,市政府各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效解决了以往“同案不同判”、“令出多门”等情况,便于市、县两级政府通过行政复议手段,依法纠正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更好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大幅提升了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公信力。

二是坚持“攥紧拳头”,整合行政复议工作力量改革前,我市行政复议工作力量面临“账面数字多、实际力量少”的普遍问题。改革前,本本级政府34个工作部门,31个工作部门承担行政复议职责,30个单位设有或加挂有法制科。但从实际力量来看,全市30个法制科室,具有从事行政复议法律职业资格仅有2人。改革后,实现了行政复议资源由分散到集中的整合,其他政府部门不再配备行政复议人员。市司法局专项用于行政复议的编制由1名增加至6名,各区县司法局相关编制均增加至2—3名。使政府有条件在形成一定人员规模的基础上,按照政府机构科学设置、工作力量合理配比的要求,建设分工细化、专业性强的行政复议专门队伍,打造标准统一、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大幅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效能。

三是坚持“一个口对外”,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改革前,行政复议受理机关可谓是“五花八门”,群众办事既要弄清楚各部门职责,找准相关部门,还要分清派出与派驻机关的区别,才能确定最终的受理机关。改革后,由司法局承办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实行“一口对外,避免了改革前经常出现的群众“找不到”“找不准”复议机关,以及复议机关之间相互推诿的情况;同时,政府集中受理、集中办理的模式,也统一了案件裁判标准,避免了以往“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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