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中共张家界市委常委会召开2023年第9次常委会议,组织学习《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条例》)。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编委副主任李传荣领学了《办法》、《条例》,就《办法》和《规则》的基本要义和工作要求进行了重点学习。
市委书记、市委编委主任刘革安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办法》是党中央首次以中央党内法规的形式印发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专门规范;《规则》是执纪问责手段在机构编制领域的重要运用,各级党委必须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抓好学习贯彻,切实强化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树牢依规依纪依法管理的理念。要注重贯彻执行,严守机构编制工作纪律。要加强《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解读宣传,严格落实机构改革等纪律要求,强化刚性约束,严肃工作纪律,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权威性、严肃性。要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强化机构编制工作法治意识。加强对编制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科学合理规划使用编制。要强化监督检查,结合省委选人用人专项巡视、落实机构改革、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三定”规定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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