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张家界结合实际,采取“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举措,推动《规则》落实落地。
一、坚持“多方位”学习宣传,筑牢机构编制管理“防火墙”。一是编委领导带头学。及时向编委领导汇报《规则》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规则》的意见建议,并列入第1次市委编委会议进行专题学习。二是编办系统深入学。组织全市各级机构编制系统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学习《规则》,并纳入全市机构编制系统集中培训比武课程之一。三是重点对象专门学。把《规则》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教学课程,切实提升机构编制纪律意识和法制化水平。
二、开展“多层次”自查自纠,架起机构编制问题“探照灯”。为全面摸清机构编制问题底数,查找漏洞和不足,4月印发《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要求各级各部门对照是否按照要求落实机构改革重要决策部署、是否存在超编进人或超规格配备干部等13个方面内容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如实填好机构编制日常管理问题台账,实时动态掌握各级各部门存在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及时跟进处置,督促做好相关问题整改。
三、构建“多渠道”监督体系,拧紧机构编制工作“安全阀”。一是实行常态监管。依托机构编制综合管理平台,对机构编制数据变化实时监测,并将问题整改情况与机构编制审批业务挂钩。二是开展部门联查。4月底结合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对9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开展机构编制专项检查,以有效的监督倒逼问题整改。三是重点问题督办。针对重点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和时限。四是采取随机抽查。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和区县交叉检查小组,对各级各部门机构编制自查自纠工作进行随机抽查。五是强化结果运用。将机构编制工作和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区县编办目标评估、市委编办全员化考核等重要内容,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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