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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两集中两到位”的几点思考
时间:2017-05-17 10:30:18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两集中两到位”,即行政机关的审批事项向一个股室集中,行政审批股室向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保障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为积极推进此项改革工作,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日前,永定区编办联合区政务中心、区优化办在走访、座谈调研的基础上,对全区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进行了思考。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底,全区27个单位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46项(含省市垂管4个单位15项)。因区政府政务服务大厅面积太小,无法实现全部审批事项统一进驻。为弥补区政府政务服务大厅承载力不够的问题,我区另在区工商分局、区残联、区水利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公安分局等单位的主要办公区域设立了9个区政务服务分中心。目前,全区146项行政审批事项中共有43项实现了向区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含政务服务分中心)集中,还有103项行政审批事项未集中。2016年全年共办理行政审批61项,审批数15579件,还有85项未曾办理。
      为了从职责上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股室集中的调整,2015年区政府机构改革,对区政府工作部门重新“三定”,均新设立了法制行政审批股。主要履行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办结职责,各业务股室主要承担审批事项的前期调查、核查等工作。调研发现,全区27个单位中已完成将行政审批事项由各业务股室向法制行政审批股集中的只有区水利局、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区环保分局、区商务和粮食局等4个单位。其余单位未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完成行政审批职能调整,相关审批事项仍由各业务股室承担。
      二、存在问题
     (一)审批职能调整未完全到位
      按照改革要求,机关的审批职能要由原分散到各个业务股室分别办理向一个股室集中受理和办结。2015年区政府机构改革,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均新成立了法制行政审批股,从法规制度层面完成了对审批职能向一个股室集中的调整。但在调研中发现,除少数单位按照新的“三定”要求调整外,大部分单位尚未按规定将审批职能向法制行政审批股集中。另外,部分主管部门未及时承接从事业单位调整过来的行政职能,如机构改革时其行政职能已调整到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原审批事项仍由事业单位继续履行。
     (二)审批事项向政务大厅集中不彻底
      据统计,全区146项行政审批事项已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的仅11个单位43项,尚有21个单位103项行政审批事项未向区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另外,有的部门还存在部分审批事项集中到了政务服务大厅,部分还没有进驻的现象。
    (三)部分单位审批授权不完全
      部分单位对于将行政审批事项向区政府政务服务大厅集中认识不够,抱着应付的态度,其进驻到区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以临聘人员、业务能力不强的人员为主,造成对审批授权不完全到位。
    (四)审批事项未曾办理的空白区域较大
     据统计,2016年全区共有85项行政审批事项未办理。除部分事项确属我区暂时性没有申请对象外,有部分事项仍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五)部分审批事项存在市区交叉
    近年来,中央、省、市取消、下放了大量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市级部门通过直接和委托下放的方式给区县下放了85项行政审批事项。但在实际操作中,市级对于部分委托下放的审批事项下放不彻底,市级部门仍在自行办理。
      三、成因分析
      造成上述问题存在多方面的因素。其一,主要是部分单位领导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识不到位,认为审批职能怎么调整属单位内部分工问题,只要能按时限办理就行了。某些审批事项(非即办件)原是直接由业务股室办理,现在要先到法制行政审批股受理后,转交给业务股室审核处理,最后再由法制行政审批股办结,反而增加了办理环节。其二,存在畏难、怕担责的情绪。对于部分市级委托下放和原由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觉得这方面的业务还不熟,工作难度大,从内心上不愿承接。其三,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此项改革涉及到权力分工和利益的调整,而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对于改革存在“保守”心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缺乏改革创新精神。
      四、推进改革的几点思考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力推进改革工作
     按照省、市有关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区编办、区政务中心、区优化办等部门要及时研究拟定《永定区推行区本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区政府组织召开高规格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两集中两到位”动员大会,对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改革第一责任人。强力推进,确保在年内全面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任务。
     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硬件建设。积极推进区政府政务服务综合楼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区级政府政务服务大厅承载力不够的问题。在区政府政务服务综合大厅建成之前,充分利用好区政府政务大厅和9个政务服务分中心的现有条件,建立综合性服务窗口,确保146项行政审批事项应进全进。
    (二)提高认识、强化担当,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两集中两到位”,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将权力放在阳光下操作、实行规范化管理,是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待此项改革工作。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调整审批职能,选派业务能力强、有工作责任心的人员担任法制行政审批股长和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行政审批内部办理工作流程,做到对行政审批授权到位,监管到位。
      同时,对本部门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积极做好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实解决好市部分委托下放审批事项职能交叉的问题,确保所有审批事项办理到位、监管到位。
    (三)加强监督,积极推行“互联网+行政审批”监管服务新模式
      一项工作能否真正落实,监督检查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监督检查。将考核指标日常化,强化日常监管,有效杜绝临时突击应付年终检查的现象,真正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抢抓张家界市作为全国首批“互联网+”机构编制云平台应用试点的机遇,利用机构“三定”方案信息系统和权力清单(审批事项)管理系统及上级的优质资源,做好机构编制云平台与区政府政务服务电子信息的接入和共享,大力推进全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实体大厅+网上大厅+自助终端”相结合的审批模式,将传统的上门考核式检查与实时、自动的网上监督检查有机结合,通过创新监管模式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不断深入。
    (四)严肃纪律、压实责任,建立改革保障机制
     没有责任就没有压力,就会滋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缓作为思想,这样,就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提升政府形象的改革初衷背道而驰。因此,在制定《永定区推行区本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应同步出台《永定区投资建设项目和“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责任落实问责办法》。区纪委(监察局)、区审改办、区优化办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格监督检查,做到责任上墙,压力上肩,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纪律保障。
                           (永定区编办主任 周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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