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调研 > 调查研究 > 正文
全面推动贫困县行政审批提质增效
时间:2015-11-11 10:37:04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是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为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桑植县以“规范行政审批,优化行政服务”为宗旨,立足当前,放眼长远,通过座谈、讨论、走访等方式,深入各机关和重点企事业单位,认真调研了行政审批的运行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有的放矢,采取了“破四题、践四法”的工作思路,全面推动贫困县的行政审批工作提质增效。

一、审批多,实际少,行政审批运行不畅

一是审批项目多,审批内容少。全县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有48个,清理前单位上报自己开展的审批事项达422项之多,但通过对近三年运行情况的核实,有102项基本没有开展业务,占总审批事项的23.61%。如县交通运输局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许可审批,由于我县基本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港口,所以尽管部门有这样的职责,但实际上常年没有审批对象。

二是单个审批多,联合审批少。由于各部门对相关审批事项都有自己的规定和要求,在现实中很多事项需要来回在多个部门奔波,在效率上和时间造成了很大浪费。如修建房子,需要到规划、国土、环保、建设、城管、房管等部门进行审批。但在审批过程中,审批部门只重点强调了部门审批的重要性,没有综合考虑联合审批的便捷性。

三是封闭审批多,阳光操作少。县里大多数部门的审批还是习惯拿着报告在内部股室流转,习惯在圈阅中逐级呈签,习惯按照关系的亲疏确定审批的上限和下限,在封闭的程序里进行审批,长官意志比较凸显。大多数部门基本上没有推行政府网站公示制度,没有进行审批流程公示,没有实行阳光审批。

四是审批人员多,精兵强将少。目前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到县政务中心从事行政审批服务的工作人员有58人,大多数都是部门边缘化的干部职工,精兵强将者较少。据统计大专以下学历的人有39名,占67.24%45岁以上的工作人员有35名,占60.34%;中层股干股长级别的人仅5名,占8.62%

二、破四题,解四困,强力实现简政放权

一是破“数量”题,切实解决精简困局。针对改革前各部门管理的审批事项事务较多、体量较大(在对原432项上进行合并撤销精简后还有320项)的现象,我们按照最大限度减少投资项目审批、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许可、减少各类机构及其活动认定及减少资质资格许可的原则,通过合并、调整、减少等方式,共保留我县行政审批项目214(行政许可205项,非行政许可9项),减少106项(其中合并减少11项,取消5项,暂不列入90),精简了33.13%

二是破“人员”题,切实解决庸懒困局。针对以前各单位把政务中心的窗口工作当成“守摊子”,不选派业务骨干,只派一些上了年纪的人员或平时不受重用或工作不积极的人员进中心工作,直接造成窗口人员素质不高、业务不精和难于管理的现象,我们要求各部门选派2名以上业务中层骨干或分管班子成员到位,实行AB轮流岗。并与组织人事部门联系,其工作绩效直接与年度考核和提拨重用相挂钩。

三是破“权力”题,切实解决脱节困局。针对以前少数单位为保住自身的审批权力,存在“小权进、大权不进”,将重要的服务项目、关键的办事环节,仍放在本单位办理,把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作为“收发室”,严重弱化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的情况,我们要求把与企业生产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纳入中心,把单位核心审批服务项目纳入中心,把与其它部门关联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纳入中心,切实做到了中心工作人员既是签收者,又是审批者。

四是破“程序”题,切实解决繁杂困局。针对以前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结合考核督查的要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致使出现群众办事被要求报送材料多而广、审批程序冗而长的现象,我们要求各部门就每一项公示的行政审批事项提出具体程序精简意见,由县机构编制部门会同县政务中心、县法制办进行审核,切实做到办事程序、办事时间和材料报送量精简1/3以上。

三、践四法,强四能,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践“动态管理”法,强化审批指导功能,完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一是加强服务项目动态管理,注重服务项目的整合和开发。对清理后经规范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其他公共服务项目,按“应进俱进、一事一地、充分授权”的原则一律进驻“中心”进行综合管理。各单位各部门不准“截留”、“分流”、“回流”。

二是项目进驻要分批进行,窗口单位和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从有利于投资、有利于发展,着眼于为经济建设提供“一条龙”服务的角度,对服务项目进行认真筛选确定,把与企业设立登记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优先纳入中心,进行认真整合配置,优化流程,构建项目齐全、灵活高效、运转协调的服务网络和链条。

三是按照“无条件进、有条件出”的原则,窗口单位依法增加、取消或变更服务项目,应及时向行政服务中心备案。窗口单位对有关行政许可项目提出调整要求,应经中心提出意见,政府法制部门审核,最后由机构编制部门报县政府批准。

()践“并联审批”法,强化审批服务功能,紧贴县域经济发展大局

一是建立“一家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的并联审批制度,变流水式审批为同步式审批,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对企业登记审批和经济事务类的审批,明确由一家有权威的单位牵头全程服务,相关单位进行联合审批,减少相互间的推诿、扯皮。对一些暂时手续不全的特急的重大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可以“先上车后买票”,边建设边办理相关手续。

二是进一步扩大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由对外来投资项目审批扩大到县内所有需要审批的项目,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并在中心服务窗口普遍推行“一审一核”制、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制等新的审批方式,建立政府重大项目快速办理机制,设立“绿色通道”。

三是继续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时限,在县法制办审核把关下,在现有基础上一律再缩短1/3以上。

()践“全权负责”法,强化审批效率功能,确保行政审批便捷高效

一是由各部门指定一名负责人作为窗口审批工作的全权负责代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全权负责申请人提出审批事项的办理,特别是对一些经授权可直接办理的申请,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限,要直接给予申请人以明确答复。

二是推行“一事一地”、“充分授权”和“既受又理”制度,保证同一审批事项只能由一个部门在一个地点受理,不得再从中心回到机关办理审批;对进驻部门向在“中心”设立的窗口充分授权,并配备专门的审批专用章(效力与单位公章相同),保障既能及时受理,又能按时办结。

三是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到窗口指导工作,及时解决窗口工作出现的问题,以加强窗口办理工作的管理。

()践“纪检监督”法,强化审批监管功能,促进行政审批规范运行

一是建立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社会、群众评议“四位一体”的监督网络,全程立体约束和规范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全程参与对项目的清理、精减,监督项目办理和收费行为,定期组织督查,有力地约束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新闻媒体要对拖延办理、恶意刁难、违规收费等行为进行曝光。要经常性地组织群众评议,及时将评议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出台《桑植县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等有关政策,明确审批部门和审批人应负的责任,将各单位窗口工作实绩纳入目标考核和政风评议范围,建立各项制度和长效机制,克服服务项目管理工作中的反复现象。

三是实行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克服该审批的不审批,不该审批的乱审批等行政审批的随意行为。审批机关不按规定的审批条件、程序实施行政审批,甚至越权审批、滥用审批、徇私舞弊,要追究审批机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编辑:本站编辑